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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我和秀娟將餐中的肉塊留下,準備有機會送給別人。貴英與素鳳認為自己不要的東西為什麼給別人?自己需要的是否也給?肉容易腐敗,給人好嗎?的確,這些都是很好的反省問題。

我不吃肉有很多理由:不殺生、健康、環保、免除飢荒、改變性情、提升心靈,既修身養性又助人。


在富裕豐足的地方,我是不會將肉送給別人的,我還會勸人不要吃肉。但在非洲,一塊肉就是飢餓的人的生存的需要,所以我才將它留下來,裝好,等遇見需 要的人送他。我們還可以再想一想,那塊肉如果我不收起來,就會成為飛機的「垃圾」被倒掉,我留下送給飢餓有需要的人,它就是「食物」、「救命丹」,這價值的差異何其之大!我們要去的地方可能還有很多人餓死,我怎能忍心將那塊肉丟掉?

當然,肉如果腐臭了就不能送人,但我仍然不會扔到垃圾桶裡,可以給狗吃;狗都不吃時,就讓它回歸自然作肥料,而不將它與其他不能腐化的塑膠垃圾混合,污染環境。這就是我在鹽寮反省得到的一個觀念:物質東西不要一下子就將它的價值降到零,更不要成為負值。

一塊肉對我而言價值不高,對一個飢餓的人是食物,價值提高了;給狗吃,價值仍然很高;作肥料,還有不少價值;如果污染環境就成了負值。一個塑膠袋也是如此,用完丟棄價值是零;污染環境、阻塞渠道是負;清洗整理再用,它仍是一個袋子,雖然不是新的,可還有七、八成的價值。

這種想法有幾個人會認同?認同後又有幾人去實行?而且需要不厭其煩的去做!貴英去過鹽寮十多次,還會這樣質疑,實在令我感慨。

那塊餐肉,我一直懷著送禮的心情把它放在盒子裡,到了阿必尚馬上找冰箱將它冷藏起來,第二天早起散步,在公園看見一個貧窮的小孩,就送了給他,他很高興的接受了,我想這可能是他全家人難得的一頓美味吧。" page 33-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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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,我看到新聞上有一家人,祖孫都靠著撿拾廚餘桶裡腐臭的食物維生,這樣的日子已經過了許多年,除此,也有越來越多的遊民及孩童無錢負擔午餐費的問題一一浮現。

我想起大學時代在速食店打工的朋友說過,速食店食物每放置超過30分鐘就會丟棄,而便利商店的便當也是當天沒賣完就會丟棄;還有許多在餐廳工作的朋友,也不斷跟我說每天他們要丟棄多少食材以及沒賣完的食物。甚至農民當農產品生產過剩時,也將成批的農產品丟棄,因為採收都嫌浪費成本。就連平常人,去餐館吃飯時,也時常點了滿桌菜卻只一一點點,而讓用錢買來的食物,瞬間就變成垃圾。

這真的很諷刺,全台灣有多少人不知道下一餐在哪裡,但每天社會卻以各種理由大量的丟棄"尚可食用的食物":企業說不能將這些食物給別人,怕那些人吃了生病他們無法負責:主管說為了節省人力及時間,直接丟棄是最符合經濟效益的事情:人權團體說,把那些廢棄的食物給窮人是踐踏他們的自尊。

然而讓他們有一餐沒一餐的過活,為了錢而在路邊乞討,甚至去撿拾垃圾桶的食物,真的會比較人道而健康嗎?如果能夠把這些食物有系統的收集並且分配,是否能稍微改善他們的困境,甚至讓他們把餐飲費省下,拿去繳學費、醫療費或是其他開銷。當他們至少能有維持生存的基本飲食後,他們是否就能對於未來多感到多一絲希望?

關於食物浪費及不足的問題究竟是不可能被解決的,還是我們不願去解決,如果只是觀念或是操作的問題,那麼我們是否有可能一起想辦法解決?我們可以把那些食物當作垃圾、卻也能把它當作一份帶來祝福的禮物。如果能從各個角度切入,解決系統、法令、觀念上的問題,為什麼不試試看?誰阻止我們這樣做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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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還在思考有什麼樣的做法可以創造出更多的可能性中,請給我多一點意見‧
───〉HOPE LUNCH 希望便當:就像為自己的孩子準備一份便當一樣,每天為這個社會需要幫助的人,保留一份便當給他們,從一個微不足道的小動作開始,讓他們能夠看到明天的希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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