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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的生活非常的不平靜,工作已經停頓了將近一個月,先是瘋狂的幫人搬家打掃(一共處理了三間)、接著是生病;而後家裡的兩台電腦也中毒的亂七八糟的, 連存檔好的文章竟然都平白無故不見了,使我必須重寫,因為不想麻煩別人,自己硬是重灌了十幾次,這兩天電腦才勉強能用(雖然還是有些小問題)

更糟的是上星期收到地檢署的通知,讓我知道自己因為六月初時在網路上發言不當而被告公然毀謗。我目前還不清楚對方的真實身分,只知道下個星期我得先去屏東地檢署一趟好釐清狀況。除此之外還有其他不便透漏的衰事,把我原本自以為平靜祥和的心,搞得一團亂,在寫作上,也難以進行。

我朋友好心勸我去行天宮拜拜,好消災解厄,結果我沒去拜拜,反而去了趟當代藝術館,並且求到了由董陽孜老師所做的「籤」。

董陽孜老師在書‧無的展間以「九無一有」為主題,一共設計了十隻「籤」,分別是:「無盡」、「無我」、「無漏」、「無涯」、「無間」、「無心」、「無為」、「無事」、「無礙」以及「有所不為」,猜猜我抽到哪個?


我心裡最想要的其實是「無事」,但最後抽到的卻是「有所不為」。我看到這隻「籤」,心裡暗叫道,說得好。

子曰「不得中行而與之,必也狂狷乎。狂者進取,狷者有所不為也」

或許在我這種年紀,在事情的拿捏上總是過由不及,特別是很容易衝動,又孩子氣,所以常常會意氣用事而惹上麻煩。若說要積極進取,在歷練和資源都不足的情況下,也往往會用錯力而變得徒勞無功,所以還不如好好掌握住"有所不為"這四字訣。

現在做個事後諸葛回想起來,我這一個月來的風波都是自己惹來的:

明明知道自己沒有收入必須趕快寫書,卻自以為有義氣的跑去幫別人搬家,結果卻顯得雞婆。明明知道自己身體不好,還答應別人去參加活動,又跑去泡溫泉,結果抵抗力太弱而細菌感染,就連官司那件事,如果我那時候不要多嘴,自以為自己有理,也不會搞成現在這個局面。

如果我能夠謹守本分,牢牢的記住當前最重要的事情是甚麼,不是自己的事情,就完全不碰,不要有著僥倖的心態想說一下子又花不了多少時間,我就不會讓自己陷入這種處境。

我很高興能抽到這隻籤,就像當頭棒喝一樣,直指出我的毛病;那就是我常常在小事上就覺得無所謂,只要是無傷大雅,就不去苛求自己,但這種態度其實是錯的,不起眼的小事,在一開始不堅持住,有時就會釀成災難。的確,如果不能找到中庸之道而行,對一般來說有所不為絕對是最基本的要求。

此外,我現在之所以能夠開始寫這篇文章,不是因為這些問題都解決了,而是因為我調整好自己的心態,能夠用一種豁達的態度去看待,才讓我能夠平心靜氣的寫出這些事。

我現在都會反覆的跟自己說,回歸自己,所有問題的根源都來自於自己,解答也來自於自己,這些事件都是反映出我自己的狀態還不夠好,才會有這樣的結果,我一點都不能怪其他人,或是推卸責任。

況且,就像這次官司的事情,我覺得不論結果為何,長遠來看對我來說都是一件好事,可以收斂我的脾氣,並且更加的謹言慎行,特別是像我這樣常常在網路上發言的人,更應該注意言詞上拿捏的分寸,以及別人看到的感受;而電腦的問題,也使我學會該如何重灌電腦、備份以及注意網路安全等事情。

總而言之,這些讓我困擾的事情,其實都是小事,相較起來,這世界上有很多更重要的大事要去處理跟解決,就像這次的水災,這才是真正應該關注的事情,也才是真正該去祈求神消災解厄的事情。至於私人的小事,就是上天給的禮物,來鍛鍊自己的智慧和能力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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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1 如果你們好奇我到底說了甚麼話,而惹上官司,不用多猜了,我並不想為自己辯解,我會跟大家分享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,也讓大家做警惕,不要因為口舌之快,而惹上麻煩,(就算在網路上是匿名的,也千萬不要這樣做)。

事情是這樣子的,我跟一個網路賣家買東西要作為送朋友的禮物,但剛下完標,我就發現那個產品是一組的不是單個,我就跟那位賣家說,希望能夠取消交易,因為我想要買一整組的,卻因此惹得那個賣家不滿,而說出一些比較不是那麼好聽的話,我就跟賣家說,我可以買,但要他道歉,沒想到他卻用更不好聽的話來指責我,兩人也因此有了摩擦。

因為我自己覺得,就算是無法買,但也沒有造成對方的損失,又在下標後不到20分鐘,就跟賣家聯絡,而且該項商品單價也才280,也並不是競標商品。所以不甘這樣子被對待(對方的用詞不是很好聽),在氣憤的情緒下,我的用字就變得很不禮貌,還忍不住回嘴:

"我被你亂罵一通,我就當作是被瘋狗咬了,沒人會跟瘋狗討公道。你就繼續罵,我看你多能罵,罵到你開心為止!我都隨便你!你覺得你講贏了也好,你開心就好。反正你愛說什麼就說什麼,我還有正事要做,恕不奉陪了...."(你們沒有看錯,就是因為瘋狗兩個字被告的,這就是我對他所說最重的話。)

就是因為這段話,讓我在事隔一個多月後,收到地檢署的通知,我有跟念法律系的朋友請教,他說顯然的是對方先罵我,且他的措詞更"待商議",而且我事後也有多次表達善意,對方卻仍舊執意提告,所以建議我,同樣去告對方公然毀謗。

然而我並不想因為這樣的小事,再去浪費社會資源,也非常不想以牙還牙,所以我在收到通知後,已經寫過兩次信給他,表達想要和解的意願,今天晚上我又再度寫信給對方,我告訴他,與其把錢因為小事花在這種官司上,我寧願把錢捐助給災民,如果他同意和解,我就把錢捐出去,並且會給他收據作為憑證(大家都看到了,所以我不會賴掉的)。

現在只能看他的意願了,大家幫我祈禱他能回心轉意吧!希望這件事情能夠和平落幕,我也能夠把錢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。

p.s 2 那個禮物是披頭四的電影黃色潛水艇的玩偶,我會想買那個,是因為我從以前就非常非常喜歡披頭四和那部電影,如果大家有聽過黃色潛水艇以及了解那個年代,就會知道那象徵了愛與和平以及彼此同舟共濟的心。可惜的是,我沒做好,對別人不夠有同理心,如果我當初有想到這件事,就不會說出那種話,也不會造成對方和自己的困擾。

p.s3 一般人都希望家醜不外揚,但我會在網路上把自己的過錯和不足之處寫出來,是因為我希望自己永遠能夠坦然的面對所有事情,並且對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負下完全的責任,不要企圖遮掩或隱惡揚善,這樣子我才能夠有所警惕,也才不會再犯。

而且,我並不想做個聖人,也不想帶個面具,我只想做好自己,雖然我這幾年都很努力的實踐,要讓自己變成一個更好的人,不過我仍舊有很多缺點,也很脆弱,幸好我還不至於因為這樣就對自己灰心,也沒有放棄,儘管前兩個星期最沮喪的時刻有晃過這個念頭,但是現在,我想我應該還能夠繼續走下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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